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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违反婚姻自由制度的行为有哪些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包办、买卖婚姻,是旧社会的观念,当今社会已经是婚姻自由了。那么,什么是婚姻自由?违反婚姻自由制度的行为有哪些?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婚姻自由

  1、结婚自由

  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维系都应以爱情为基础,那么当双方或社会都幸事。把离婚一律看成悲剧是不适当的。与其说离婚动摇了以前存在的稳定的家庭关系,甚至加速了原来具有约束力的婚姻关系的公开解体,不如说离婚制度为那些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为无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救济的办法。对于已经死亡的婚姻,离婚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利。

  二、违反婚姻自由制度的行为

  1、包办、买卖婚姻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这是从另一个方面对婚姻自由原则的必要补充。

  (1)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人枉顾婚姻当事人的意愿,为其包办婚姻,古代的婚姻基本都是父母包办,如指腹为婚、娃娃亲等,特别是女子,在婚姻面前能够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很少。

  (2)买卖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人将乙方当事人的婚姻与另外一方或者其父母作交易,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也是违背当事人意愿,是违法婚姻自由制度的。和现在一些有钱人、有权人的政治、经济联姻又有所区别。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除了父母或其他人做包办、买卖婚姻之当,还有父母干涉男方到女方家入赘、反对同姓之人结婚、父母或家公家婆干涉寡妇再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等,干涉同性结婚也应当是干涉婚姻自由之列,但是由于我国仍未允许同性结婚,也许仍未有维权之径。除了干涉结婚的自由外,干涉婚姻自由也包括干涉离婚的自由,就是说夫妻双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离婚或不离婚,双方父母或其他人不得强迫其离婚,也不得阻挠其离婚。现实中,有男方家人不喜欢媳妇而多番逼迫孩子离婚,也有当女儿想要离婚时为了顾全脸面等原因多番阻挠的,这些强行干涉子女或他人离婚的行为,都是违反婚姻自由的规定的。

  3、虽然父母的同意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但是还是要尊重父母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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