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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潇湘团队律师 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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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许可后使用是否在网络中同样适用呢?

  摘要: 《人民日报》刊出采访国家版权局官员的报道称,国家版权局正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先许可后使用是否在网络中同样适用呢?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今年6月12日开启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目前处于发动投诉举报、开始部署清理检查阶段。早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之前,国家版权局就收到了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称“今日头条”网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对于“有的网络媒体认为自己使用传统媒体的作品是扩大了其传播面,并为传统媒体的网站带来了流量,或者在转载后付费了,它们把这些视为可以转载的理由”,于慈珂说,“先许可,后使用”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之外,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使用了作品,使用作品必须先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于慈珂指出,“先许可,后使用”这项原则对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都是适用的,没有例外。在法律规定框架下,未经权利人允许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被“剑网2014”专项行动立案调查一事,“今日头条”网官方昨天并未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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