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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潇湘团队律师 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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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不能弱,也不能强的原因是?

  摘要: “中国版权既不能弱保护,也不能强保护。弱保护不利发展,强保护也会妨碍发展。”作为本届国际版权论坛第一个发言嘉宾,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 一番话,为论坛主题“版权、创新与发展”抛砖引玉。那么原因是?

  “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没有版权概念,更没有版权制度。”对版权制度在中国的实践与发展,于慈珂进行了简要梳理。“直到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实施,结束了中国在版权保护方面长期没有专门法律的状况,宣告中国从此有了比较完整的现代版权制度。”

  中国版权短期内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首先,是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版权法律体系;其次,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与行政并行的版权保护制度;第三,建立了基本成型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第四,保持了版权产业良好发展态势;最后,推进了版权对外交流与合作。”于慈珂总结了五个方面。

  但他直言,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于诸多发达国家,版权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版权保护水平不高,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公众版权意识总体水平较低,保护版权、尊重创作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尚未形成,版权产业发展水平尚低。

 他在主题发言中指出,“中国要根据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各国优秀经验,借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有关国家、国际组织支持,致力于版权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目前侵权盗版现象还比较严重,尤其是网络侵权盗版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他表示,“对版权既不能弱保护,也不能强保护,弱保护不利发展,强保护也会妨碍发展。”

  据于慈珂透露,版权局牵头的“剑网行动”自2005年起至今,共查办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424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926个,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178台,罚款人民币78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22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网络版权保护环境得到改善。

  他指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为努力推进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背景和机遇。根据《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我国将建设区域性国家版权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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