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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潇湘团队律师 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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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高利转贷罪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摘要:随着金融的发展,很多投机取巧的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就可能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有很大的危害性。那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认定高利转贷罪应注意的事项是: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信贷资格、已获得信贷资金的个人或单位。这一点对确定本罪十分重要。如何确定本罪意义上的“借款人”,可以参阅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

  2、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管理秩序以及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4、本罪的外在表现特征为: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以转贷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

  5、本罪结果犯,有非法获利并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具体标准待定。以上内容对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有关金融市场管理法规,任何单位不得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幅度以上发放贷款,否则,亦属违背我国信贷资金发放利率管理秩序的高利转贷行为。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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