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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潇湘团队律师 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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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放高利贷构成何罪?

  摘要: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在我们的印象中,放高利贷就是犯法的,那么是不是所有的高利贷都是犯法的呢?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一、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四、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五、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关于高利贷究竟利高几筹,这是高利贷利息怎么算的关键问题。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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