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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摘要: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必须要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的,现实生活当中不一定是夫妻的这种关系,但是自己为他人进行担保的时候就会告知另一半,在另一半不知情,可是又从对方的这种担保行为当中受益的情形之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该如何认定的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夫妻双方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或者说夫妻双方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

  具体说来,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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