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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潇湘团队律师 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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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方该如何防止坏账的发生?

  摘要: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应当重视对客户欠款的催收问题,同时也需要防止坏账的发生,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作为债权方如何防止坏账的发生?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止坏账的发生: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客户催收欠款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债权方如果不及时催收欠款而产生坏账,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将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企业要重视对账款的追收,有效管理账款,防止坏账发生,预防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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