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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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租赁当中,需要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在签订协议中,关于签订出租房屋协议需要注意哪些呢?以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租赁协议是指某人(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附带或不附带购买选择权)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其他给付的协议。租赁必为有偿,若双方并未约定租金,仅约定一方将物交由他方无偿使用者即非租赁,而系借贷契约。
一、出租房屋协议是什么
出租房屋协议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二、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三)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四)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五)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六)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七)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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