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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潇湘团队律师 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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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不同之处

  摘要:我国《公司法》有关条款所揭示的公司本质特征,我国的公司应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那么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不同之处是?

成功案例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经济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有关条款所揭示的公司本质特征,我国的公司应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按公司股票是否上市流通分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的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分析中公司分析的对象主要是指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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