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黎明律师,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律协民商委委员,擅长建筑房产法务、公司法务、合同法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突出,分析判断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 详细>>
律师姓名:长沙潇湘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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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301200210700333
执业律所: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环球中心A座8016~8020室
全黎明律师系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商事法务部主任。自98年入所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直以经办金融、合同纠纷和经济犯罪刑事案件法律事务为主。
2000年代理了湖南省农资公司于邵阳地区近2000万元债务清收法律事务,直接为湖南省农资公司挽回千余万元的经济损失;2001年承办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与长沙市粮食局壹仟柒佰多万信贷案件,从审理到执行全权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处理所有法律事务,最终促成该案执行和解、收回了相应的执行款,最大限度维护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合法权益;2002年代理湖南麓山医药公司再审案件,终使湖南省高级人民院依法自我再审改判,直接为该公司挽回四十余万元经济损失,同时该再审案件为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审判监督的指导案件;2003年承办了轰动全国的“贵妃”醋商标侵权案件;2004年成功的办理了惊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注的马某某“职务侵占”刑事案件,以及张某“诈骗”刑事案件,最终使马某某、张某无罪释放。2005年成功办理了震惊湖南的原湖南省副秘书长王某某特大受贿案,作为该案从犯郭某的辩护人,终为郭某争取到缓刑判决的罪轻判决。
作为一个定位在经济专业领域的律师,一直认为承办了大量经济诉讼案件,积累较多的诉讼经验,更能为当事人的经济活动提供准确的防止纠纷发生、避免诉讼缠身及争取最大法律权益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执业期间先后担任过湖南经济电视台、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四季花城房地产开发公司顾问律师成员,是湖南达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南辰兴制冷有限公司、望城印刷厂常年法律顾问,善用法律技巧为当事人创造最大法律价值和维护合法权益,是其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的主要特点与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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